2024年汕头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51.27亿元,与上年持平

一、市场销售持续恢复,消费潜能不断释放
坚持“贸字当先”,大力促进商贸消费,释放消费潜能。2024年,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51.27亿元,与上年持平。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,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121.61亿元,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29.66亿元。聚力“以贸促工”,限额以上批发业实现销售额增长4.8%,其中,化工产品批发业、西药批发业、煤炭制品批发业销售额分别增长8.3%、5.4%、21.7%。文旅活跃带动住宿设施接待过夜游客人数增长31.4%,酒店、民宿和潮汕特色餐饮小吃等服务消费保持热度,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增长5.5%。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带动下,限额以上通讯器材类、机电产品及设备类零售额分别增长23.7%、15.2%;限额以上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增长21.6%。
2024年汕头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及增长情况
2024年汕头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及增长情况
二、实物量指标表现良好,反映实体经济积极向好
用电量持续保持稳定增长,2024年,全市全社会用电量增长7.3%,其中工业用电量增长6.0%。货运市场平稳增长,货运量、货物周转量分别增长5.4%、1.8%。客运市场快速增长,客运量、旅客周转量分别增长16.8%、24.4%。快递市场充满活力,快递业务量达38.3亿件,在全国各城市排第8名,增长26.5%,有力支撑电子商务业态发展。
2024年 增长(%)
货运量 5.4
货物周转量 1.8
客运量 16.8
旅客周转量 24.4
数据源自国家统计局、贝哲斯根据公开资料整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