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1-4月福建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60.43亿元,同比增长5.4%
1-4月,福建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60.43亿元,同比增长5.4%,增幅与1-3月持平。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,城镇消费品零售额7056.19亿元,增长5.5%;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304.24亿元,增长5.0%。按消费类型分,餐饮收入832.81亿元,增长7.0%;商品零售额7527.62亿元,增长5.3%。
2025年1-4月福建省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及同比增长情况
社会消费品零售运行主要呈现以下特点:
以旧换新相关品类保持良好增势。4月份调整优化家电以旧换新政策,家电消费需求加速释放,1-4月限额以上单位(简称限额以上,下同)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增长28.0%,比一季度加快0.4个百分点。3C数码商品、家具保持快速增长,1-4月通讯器材类增长18.3%,其中智能手机增长24.2%;家具类增长14.9%。
2025年1-4月 | 零售额增长(%) |
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| 28 |
通讯器材类 | 18.3 |
其中智能手机 | 24.2 |
家具类 | 14.9 |
消费持续向新发展。居民消费向“绿色、智能、品质”焕新转型,新能源汽车、智能家电等成为拉动增长的引擎。1-4月,限额以上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同比增长34.0%,占汽车类零售额的32.6%,占比较上年同期提高9.0个百分点;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20.7%,均明显高于限额以上零售额增幅。
网络零售保持快速增长。在互联网技术推动及日益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支撑下,网络零售快速增长。1-4月,限额以上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18.7%,占限额以上零售额的29.7%,占比较上年同期提高2.7个百分点。
数据源自国家统计局、贝哲斯根据公开资料整理